浙科发高〔2007〕220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公布2007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2004年、2005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合格名单的通知》(国科火字〔2007〕124号)转发给你们。希望你们依照《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试行)》,继续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关于公布2007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2004年、2005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合格名单的通知》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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