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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EEE专集中国技术革命         China's Tech Revolution
IEEE中国电动车专访
中文翻译供参考
 

ExtraEnergy is a non-profit trust headquartered in Tanna, Germany. It's activities are focussed on independent information and promotional services for light electric vehicles around the globe.

Please click here to know “The Speeches from Taipei LEV Conference 2005” and a report of “Luyuan Electric Vehicle Co., Ltd.

 
·浙江省工商局局长:让消费者来投票
·2005年浙江市场十大消费品消费者公认品牌调查评选细则
·2005年浙江市场消费者公认电动自行车品牌调查报告

 

 

 

 

 

 

 

 

 

 

 

 

 

 

 

 

 

 

 

 

 

 

 

 

 

 

 

 

 

 

 

 

 

 

 

 

 

 

 

 

 

 

 

 

 

 

 

 

 

 

 

 

 

 

 

 

 

 

 

 

 

 

您当前的位置:绿源电动车 / CCTV年度经济人物倪捷专题  
     

何 惧 争 议

——倪捷先生参加“2006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评选有感

  上个月获悉,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倪捷先生,由浙江省电视台提名,参加“2006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评选。这对倪捷先生本人及我们电动自行车行业都是一件天大的好事。我本人亦在网上投了他的支持票,还撰文《人是要有点精神的》,高度评价了我所认识的倪捷先生。行业内诸多同仁亦然。一来,为倪捷本人对电动自行车行业所作的十分富有个性和十分突出的贡献;二来也确为我们这个饱受“争议”与“非难”却又颇受老百姓欢迎、发展也十分迅猛的行业摇旗呐喊。

  电动自行车行业目前大致的现状是:

  全国约有1200多家已取得许可证的整车生产企业,年产销约1500万~2000万辆各种款式的电动自行车,年销售额约在200~300亿之间。为整车厂配套的零部件企业约是整车厂数量的3~5倍。全行业直接和间接的从业人数约有百万之众。

  全国绝大部分城市和全部的农村、乡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的。目前,电动自行车的全社会保有量约在6000万辆以上,已形成一个不容忽视的产业群体和一个日益庞大的消费群体。

  在世界石油供应趋紧,国内环保治理抓紧、国内城市交通吃紧的情况下,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发展已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社会和国内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

  但电动自行车从它诞生并形成产业化之后,由于定性为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路上行驶,一开始它就颇受争议。后来经过全行业包括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不懈努力,随着《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俗称老国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正式颁布实施,电动自行车的产品地位和法律地位得以确认。进入本世纪后,电动自行车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随着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快速发展,许多发展中的问题出现了。面对这些问题,争议也随之而起。不同的认识产生了不同的处理原则和方法。倪捷作为一个与国内电动自行车行业一起成长起来的年轻知识分子和企业家,抱着对电动自行车事业的执着追求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行业发展的使命感,几乎在每一次大的争论中都以惊人的胆略和富有真知灼见的才学挺身而出,奋力抗争,以至深陷于行业内外的争论之中,变成了一个颇有“争议”的传奇式人物。

  目前,在我们行业内和社会上有关电动自行车的争议有两大焦点:

  一电动自行车的新国标到底应该怎么修订?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自1999年颁布实施以来,对电动自行车的发展功不可没。但根据国家的规定,每个国标应在3~5年内作一次修订,尤其是在行业和产品发展较快的情况下,更应如此。行业内上下对尽早修订老国标是有共识的。只是面对电动自行车产业近年的快速发展并根据消费者不断变化的合理需求和市场的呼唤以及国家城市化进程的需要,对那些已经早已超出老国标规定但受消费者普遍欢迎而不断发展起来的豪华型电动自行车如何评价,如何在标准中予以界定的问题,行业内发生了严重的分歧。

  一批俗称“标准派”的人,主要来自于行业和城市的一些管理者。他们坚持认为:电动自行车就要象自行车,20公里的时速和40公斤重量的技术指标不仅不能破,而且还要进一步严格,严格到目前绝大部分工厂生产的简易型电动自行车都过不了关的地步。其标准中的“否决项”多达32项之多,这也就意味着,只要有一项不合格,你就不能生产。自然目前占电动自行车产销量达50%以上的豪华型电动自行车必死无疑。至于豪华型电动自行车发展起来的必然性与技术上的可靠性;使用的舒适性;广大消费者对产品的消费选择权;市场的需求与城市化进程的需要;市场经济的立法原则与中国的国情;一般社会中下层人群的消费需求和电动自行车市场的实际情况等等技术和社会问题断然不在他们标准修订的考虑之中,根本没有创建和谐社会、和谐交通的立意。

  另一批俗称“市场派”的人,主要来自于行业内的制造、销售企业和广大的消费者,包括一些社会有识之士。其中倪捷是这批人当中的代表人物之一。他们则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人民群众合理的消费需求所形成的市场导向第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电动自行车的发展也应与时俱进”,电动自行车应随着老百姓合理的消费需求、市场的合理供需要求以及电动自行车产品本身技术的发展而发展。要充分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从衣食住行的一个方面去满足那些社会的中下层人群、中低收入人群在代步工具方面的合理需求。在私家车高速发展的今天,也为那些尚无足够的购买能力而又想改善自己生活质量,主要是在方便出行的问题想有所改善的普通老百姓提供一种比较舒适、比较个性化的经济方便的交通工具。不要局限于象自行车的概念。只要在产品质量和安全方面有保障,外形类似轻型摩托车也无妨。老标准应当适当放宽如最高车速、最大重量等技术指标。让一些适中的豪华型电动自行车也能在标准许可范围内合理合法的生产销售。这样做,不仅有利于消费和市场,也有利于行业的发展,更有利于国家创建和谐交通,这种与民与国与企业及行业都有利的事情,何乐而不为?

  尽管“市场派”的呼声是强烈的,但“标准派”的人就是充耳不闻。一个没有得到行业内大多数企业认同的新国标在2004年几乎出台。危急之下,倪捷与150多家企业联合质疑新国标,甚至在北京与有关部门“对簿公堂”。结果国家有关部门认为,企业陈述有理,新国标修订不完善,硬是把一个已经签批了的“标准”稿从付印程序中撤了下来。由此,人们对倪捷这个人物更加刮目相看了。

  之后,关于新国标的争论愈演愈烈,几成行业内的“政治斗争”。今年网上的“倪王之争”、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节目的“谁来决定电动车的命运”和财经栏目的“争议电动车”,倪捷都有上佳的表现。而且是在新一轮报批稿已经送达国家有关主审部门的情况下发生的,其“激烈程度”和“性命悠关”由此可见一斑。倪捷开始被一些中外媒体称之为行业的“领军人物”、“灵魂人物”、“维权斗士”等等。倪捷没有自称,但行业有这么一个人物,业内人士大多是赞许的。

  二电动自行车在某些城市被禁止上路到底对不对?

  这个问题其实在2005年7月19日于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第二届电动车产业发展高层论坛”就有法学专家为我们解决了。

  法学界的专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四)款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企业合法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这一点讲得很清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又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这也就是说,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中的一个种类、需不需要依法登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如果需要登记,则登记上路;如不需要登记。则可直接上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需要决定的是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种类,而不是非机动车能否上路。

  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一些城市,电动自行车都不需要登记,那么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就可以直接上路行驶。作出不允许上路的各种法规也就都是不合法的,是无效的。

  这也就是说,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是“法赋路权”,它天生就可以上路。也正因为如此,北京电动自行车曾经被禁止,在“第二届电动车产业发展高层论坛”之后的2005年底又开禁了。因为北京市政府不想落个“违法行政”的罪名。

  “第二届电动车产业发展高层论坛”倪捷是积极的参与者,而且和法学专家一起研究诠释法律条文,最终得出上述研究结果并由法律专家向社会公布,极具“穿透力”和“影响力”。在那个论坛上,倪捷绝对是个新闻人物。作为首都的北京市政府都能闻过即改,而国内的某些城市今天为什么还会上演违法禁止的一幕呢?

  说来也怪,比如说,今天的广州市,把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与打击“双抢”联在一起。美国9.11恐怖分子劫持飞机作案,也没见美国“禁飞”。广州高官的逻辑是否有点荒唐?

  为了这样的荒唐,倪捷亲赴广州大声疾呼;还有之前的珠海事件、福州事件等等,倪捷真像一个“维权斗士”,跑到距金华千里之外的地方去声张正义,甚至对簿公堂。其言其行,可敬可佩。

  当然在某些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城市,其述说的另一个理由是,现在路上跑的电动自行车大都不符合国家的产品标准,故而要禁之。

  这就牵涉到上一个争论焦点了,是我们行业的工作没有做好,结果给人家抓了“小辫子”。但即使这样,也无“斩尽杀绝”之理。

  更有甚者,把某些城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罪过嫁祸于倪捷,说就是倪捷代表了行业内众多企业质疑新国标,结果新国标“难产”,给人家“打了一闷棍”。殊不知,要是两年前的那个有多项否决权的新国标出台,现在就是每个城市都让电动自行车上路,也许也没有几辆可以上路了。果真如此,老百姓不骂娘才怪呢。

  发展电动自行车产业不同观点的争论,不同标准的争论,不同世界观的冲突,不同利益集团的矛盾,甚至社会不同层次群体不同需求的分歧,包括对倪捷这样一个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和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能不能参加“2006CCTV年度经济人物”评选的争议,我以为在当今社会中,都应当看成一个正常的事。以前,我们在一些事关国计民生大是大非问题上的争论少了些,结果不是付出了不少学费吗?有人告诉中央电视台,倪捷是个有争议的人物,这也没什么不可以的,何惧争议?中央电视台曾经播出过一部电视剧叫《亮剑》,这是有生活原型的文学创作。李云龙就是个有争议的人物。但历史证明,这个有争议的人物却是革命战争年代不可多得的一位将才。《亮剑》的收视率很高,与剧中李云龙这个有争议人物的传奇故事是分不开的。我不相信CCTV会惧怕有争议的人物。恰恰相反,有争议的人物,可能会给社会和公众带来更多的启迪。浙江电视台评选倪捷为“十大风云浙商”,当然不是看上倪捷和他创办的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所创造的区区五个亿产值的物质财富。这种老板和企业在浙江多如牛毛。浙江电视台看上的是倪捷这个人物追求民主和法制的精神、精准的专业学识以及为追求社会和行业公平、公正发展而作出的不屈不挠的抗争。甚至看上的就是倪捷这个人物因为有争议,而显得更有潜质和生命力。

  要说以直接创造的财富来比较,倪捷连浙江电视台都不该去,更别说中央电视台了。但要说倪捷对行业发展的推动力和影响力以及目前争论不已的电动自行车行业,倪捷应该去。何惧争论!倪捷如此,中央电视台更是如此。

 

 

南京云豹   金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