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举口号:支持倪捷!支持绿色交通!减少石油消耗!拒绝尾气污染!为电动车事业正名呼喊!电动车的明天会更美好!    

 

 
2005年度风云浙商--各界专家对电动车事业公开发表的意见--地方政府违法行政  
  

地方政府违法行政

  政府是最守法的人,但是刚才听了各位的发言以后,我觉得政府是最不守法的人,限制人家消费者的选择权,处罚也没有法律依据。  发展电动自行车,我觉得主要解决于两个问题,一个是解决政府和电动车产业之间的矛盾关系。第二个是解决好我们电动车的生产厂商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如果这两大关系处理好了就可以确保电动自行车获得一个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我也非常同意上述先生女士们的观点,我想政府啊,作为政府我想应该是区分这么几个层次。

  第一个是尊重市场机制,政府最大的就是干预不干预,你让厂商自由投资,自由生产,自由营销,自由消费,自由购买,为什么这么做,因为我们已经选择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康庄大道,我们必须沿着这个达到走下去,市场经济本质就是司法自治。一个是财产权利自治,第二个行为自治,第三个就是过错的责任。

  财产权利自由,包括债权包括物权都是自由的,包括经营权也是自由的,我既然买了电动自行车就要使用啊。在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厂商是自由的,消费者是自由的。刚才听了这个消费者苦大仇深的感言之后,我非常受触动。

  第二个就是保护,如果市场自由被滥用了,政府出来保护公正的竞争秩序,如果电动自行车厂商之间乱成一片了,互相不正当竞争方式谋取私利的时候,政府要出面管,如果你们欺诈消费者,政府也要出面管,我想第二个层次的任务还做给不够。

  第三个层次是宏观调控,究竟这个电动自行车对能源的需求状况,我不太了解,但是我觉得政府要做的是宏观调控。

  第四个,这个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方面,我想应该体现产品设计个性化,政府的行为指导很重要。

  第五个,应当通过政府采购的行为,通过信息的提供,推动这个产业的健康发展。

  政府是最守法的人,但是刚才听了各位的发言以后,我觉得政府是最不守法的人,限制人家消费者的选择权,处罚也没有法律依据。再一个,我觉得打造一个诚信的政府,政府应当是最诚信的,但是我想在电动自行车方面,大家看到了不诚信的事实。要打造一个智慧政府,如果骑车过程中给第三人造成损害,按照侵权法的条例,应当赔偿。这个和开汽车是一样的,不能因为开汽车把人撞了就不能让汽车了。还有一个是树立公平政府的品牌,政府说的是什么污染啊,没有交通资源啊,我在考虑有没有其他的利益集团在影响地方性保护,我想政府要一碗水端平。再一个,地方性政府违法限制电动自行车这个违法行症,大家都很明了了,你们比我还聪明,市长们跟我们更聪明,按照他们的逻辑,为什么要等几年之后才清理这些不合法的地方法律文件呢,地方政府应该本着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环境。

  另外我呼吁我们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商,珍惜我们广大消费者对我们的信赖,我们的消费者现身说法表达了我们的心声,我们在产品质量控制上,在广告策略上,在售后服务方面,都应该推出一些人性化消费者政策,主动善待我们的消费者,这样从我们的产业发展就很规范。我建议大家一开始就善待消费者,包括产品设计开始能不能适合不同消费者的需求,第二个质量,是不是确保你的工艺万无一失,我呼吁我们的电动车老总带头骑自己的电动车。第三个不要牟取暴利,第四个做广告的时候要量力而行。我们生产厂商消费者谈到一体,试问天下谁能敌。同时对我们政府依法行政,推动我们的电动自行车也信心满怀,同时对我们的消费者代表能早日刮掉你的胡子信心满怀,谢谢大家!